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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辦理電信經營許可證審批一、法律依據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》,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 二、公布的規章 《信息產業部負責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及其條件、程序、期限規定(第一批)》(信息產業部31號部令) 三、實施主體 信息產業部,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通信管理局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和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,由信息產業部負責實施;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范圍內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,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實施。但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,應當根據《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》實施。 四、受理單位 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,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通信管理局 |